袁女士在沃爾瑪永川渝西廣場店花13.29元買了近1斤的前腿淋巴。最后經(jīng)動檢部門檢驗,原來這只是生豬疫苗遺留物形成。
事件:肉里有團瘤狀異物
“哎呀!肉里面是啥子哦?好惡心!”前日下午,正在廚房切肉的袁女士一陣驚叫,原來,袁女士打算用下午在沃爾瑪永川渝西廣場店買的近1斤前腿豬肉做牙簽肉,但一切開肉塊,就發(fā)現(xiàn)里面有一團乒乓球大小的瘤狀棕黑色異物,她懷疑這是腫瘤。
袁女士隨后帶著豬肉和購物小票找到沃爾瑪服務臺,一女員工告訴她,賣場可以提供5到10倍的賠償。“我并不是說過來要賠償,而是希望他們給我一個合理的說法,這塊豬肉我買了,但這頭豬還有更多的肉被其他消費者買了。”袁女士說,她是擔心還有更多的人買到問題豬肉。
“這個很正常,沒得問題,可以吃。”袁女士說當時有很多員工都過來翻看那塊肉,其中一個男員工的這句話讓她聽著很不舒服。約20分鐘后,才有工作人員過來問她希望如何解決。“要50到100倍賠償!”袁女士說,她當時在氣頭上就隨口這么說了,其實自己并不是想要高額賠償,只是想要個說法。
因協(xié)商不成,對方讓袁女士先回家。晚上7點40分左右,商場與袁女士聯(lián)系,表示不能接受袁女士提出的高額賠償。
店家:那是豬肉淋巴
前日,沃爾瑪公司萬州、永川事務部經(jīng)理謝澤高對記者表示,已經(jīng)接到門店負責人的情況反映,并告訴記者:“門店售賣的豬肉都是有資質的供應商供貨,經(jīng)過了嚴格檢驗,相關的合格證書都予以了張貼公示。”至于當天袁女士購買的那塊豬肉中的棕黑色塊,他說:“那應該是豬肉淋巴。”
對于為什么沒能及時發(fā)現(xiàn)豬肉淋巴的疑問,謝澤高表示,動物檢疫有專門的檢疫機構負責,進貨時他們會嚴格檢查產品是否具備相關合格證,超市員工雖然會進行分塊,但不可能把豬肉剁碎檢查。謝澤高強調,袁女士的高額賠償沒有法律法規(guī)依據(jù),他們不但沒有接受袁女士50到100倍的賠償要求,也沒有承諾可以予以10倍的賠償。
謝澤高說,門店絕非故意出售帶淋巴的豬肉,希望顧客能理解。“出于為顧客服務的角度,我們可以為顧客退換產品,并支付其來回車費。”他補充說,“為了安慰顧客,我們還可以送一件牛奶給她。”
沃爾瑪重慶事務部廣經(jīng)理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希望顧客可以將買來的豬肉送到相關專業(yè)檢驗機構檢驗,如果當日現(xiàn)場工作人員態(tài)度不當,門店副總和相關責任人可以當面賠禮道歉。
動檢:疫苗遺留物形成
昨日,永川區(qū)動物衛(wèi)生監(jiān)督所工作人員對袁女士買到的豬肉做了檢測。一謝姓工作人員在電話里告訴記者,這塊棕黑色的異物應該是生豬疫苗注射后不完全吸收,遺留下來的色素或藥物殘留在肌肉中造成的。市動監(jiān)所工作人員鐘奇興說,“經(jīng)檢查,該門店的生豬具備檢疫證并非病豬,但為了健康,建議對這塊肉仍不要食用,商場在分割豬肉時本該把這部分扔掉。”
處理:門店作10倍賠償
昨日下午,記者獲悉雙方已達成一致,門店向袁女士支付了10倍賠償和來回的車費,共200元。
沃爾瑪渝西廣場分店一萬姓負責人表示,雖然豬肉質量沒有問題,但是也對顧客造成了困擾,前日處理事件的員工在態(tài)度上有些不妥,因此愿意為袁女士進行適當補償。
“既然生豬并非病豬,只有我這一塊不能食用,不會影響更多消費者的健康,我愿意與門店協(xié)商解決。”袁女士對此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