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非洲豬瘟防控,穩(wěn)定生豬生產發(fā)展,指導感染非洲豬瘟的養(yǎng)殖場有效落實防控措施、升級改造設施設備、完善生產管理制度,科學有序恢復生產,農業(yè)農村部畜牧獸醫(yī)局組織制定并印發(fā)了《感染非洲豬瘟養(yǎng)殖場恢復生產技術指南》,要求各地結合防控和生產實際,參照執(zhí)行。
感染非洲豬瘟養(yǎng)殖場恢復生產
技術指南
1.前言
目前,全世界尚無有效疫苗和藥物用于預防和治療非洲豬瘟,清除已存在的非洲豬瘟病毒,并有效阻止非洲豬瘟病毒再次進入養(yǎng)殖場,是決定養(yǎng)殖場恢復生產成功的關鍵。恢復生產是一項基于生物安全的系統(tǒng)工程,涉及許多設施條件、防控技術和管理細節(jié)。不同養(yǎng)殖場規(guī)模及其生物安全情況不同,生產恢復方法無法完全統(tǒng)一。對于中小規(guī)模養(yǎng)殖場,可結合本場實際,參照本指南恢復生產;對于種豬場、大型特別是超大型養(yǎng)殖場,可根據本指南推薦的原則采取更嚴格的生物安全措施。
1.1 概念
恢復生產是指養(yǎng)殖場發(fā)生非洲豬瘟疫情后,經全部清群、清洗消毒、設施改造、管理措施改進,并經適當時間空欄和綜合評估后,再次引進生豬進行養(yǎng)殖的過程。
空欄期是指從發(fā)生非洲豬瘟疫情養(yǎng)殖場全部清群、第一次清洗消毒(本指南3.1)后,至再次引入生豬養(yǎng)殖的時間間隔;诜侵挢i瘟病毒的生物特性,空欄期以4~6個月為宜,具體時長可根據風險評估情況確定。
1.2病毒存活時間
非洲豬瘟病毒對環(huán)境耐受力強,病毒在肉品、血液、組織、糞便,以及養(yǎng)殖場、市場、屠宰場、車輛等環(huán)境中可長時間存活。病毒存活時間與所處介質、溫度和濕度等因素密切相關,詳見下表。
非洲豬瘟病毒在各種環(huán)境下的存活時間
1.3流行病學特征
1.3.1 傳染源。非洲豬瘟感染豬、發(fā)病豬、耐過豬及豬肉產品和相關病毒污染物品等都是該病的傳染源,感染病毒的鈍緣軟蜱也是傳染源之一。非洲豬瘟的潛伏期一般為5~19天,最長可達21天。高致病性毒株感染后,生豬的發(fā)病率多在90%以上,感染豬多在2周內死亡,病死率最高可高達100%。
1.3.2 傳播途徑。非洲豬瘟以接觸傳播為主,群內傳播速度較快,但群間傳播速度較為緩慢。目前,我國出現的病毒株為高致病性毒株。流行病學調查表明,我國非洲豬瘟的主要傳播途徑是:污染的車輛與人員機械性帶毒進入養(yǎng)殖場戶、使用餐廚廢棄物喂豬、感染的生豬及其產品調運。
1.3.2.1車輛。運送生豬、飼料、獸藥、生活物資等的外來車輛,或去往生豬集散地/交易市場、屠宰場、農貿市場、飼料/獸藥店、其他養(yǎng)殖場等高風險場所的本場車輛(生產、生活和辦公),未經徹底清洗消毒進入本養(yǎng)殖場,是當前病毒傳入的主要途徑。
1.3.2.2售豬。出售生豬特別是淘汰母豬時,出豬臺和內部轉運車受到外部病毒污染,或販運/承運人員攜帶病毒,是非洲豬瘟病毒傳入的重要途徑。
1.3.2.3人員。外來人員(生豬販運/承運人員、保險理賠人員、獸醫(yī)、技術顧問、獸藥/飼料銷售人員等)進入本場,本場人員到獸藥/飼料店、其他養(yǎng)殖場、屠宰場、農貿市場返回后未更換衣服/鞋并嚴格消毒,是病毒傳入的重要途徑。
1.3.2.4餐廚廢棄物(泔水)。使用餐廚廢棄物(泔水)喂豬,或養(yǎng)殖人員接觸外部生肉后未經消毒接觸生豬,是小型養(yǎng)殖場戶病毒傳入的主要途徑。
1.3.2.5 引進生豬。引進生豬、精液或配種時,病毒可通過多種方式傳入。
1.3.2.6 水源污染。病毒污染的河流、水源可傳播病毒。
1.3.2.7生物學因素。在病毒高污染地區(qū)、養(yǎng)殖密集區(qū),養(yǎng)殖場內的犬、貓、禽和環(huán)境中的鼠、蜱、蚊蠅等,以及養(yǎng)殖場周邊有野豬活動,可能機械攜帶病毒并導致病毒傳入。
1.3.2.8 飼料污染。使用自配料的養(yǎng)殖場飼料原料被污染;使用成品料的養(yǎng)殖場其飼料中含有豬源成份(肉骨粉、血粉、腸粘膜蛋白粉等),可能導致病毒傳入。
成功實現恢復生產,必須切斷以上所有可能的病毒傳入途徑。
2.生產恢復計劃的制定
2.1疫情傳入途徑的分析
生產恢復前,首先要分析本場疫情傳入的具體途徑,并重點防范。本場首個病例發(fā)病前3~21天,1.3.2.1~1.3.2.8項都可能是本場疫情傳入的途徑。對同一養(yǎng)殖場,病毒傳入途徑可能是其中一種或幾種,制定生產恢復計劃時應當充分考慮。
2.2病毒再次傳入的風險評估
2.2.1養(yǎng)殖場規(guī)模和選址。養(yǎng)殖規(guī)模越大,病毒傳入的途徑和機會越多,疫情發(fā)生的概率越高。養(yǎng)殖場所處地勢較低,與公路、城鎮(zhèn)居民區(qū)等人口密集區(qū)距離近時,病毒傳入風險較高。
2.2.2周邊疫情情況。養(yǎng)殖場周邊疫情越重,病毒傳入風險越高。
2.2.3周邊經濟社會環(huán)境。養(yǎng)殖場周邊養(yǎng)殖場戶多、距離近、隔離條件差,屠宰場、無害化處理場、生豬交易市場分布不合理、防疫條件差,販運人員多、防疫意識差,車輛清洗消毒不徹底,都會增加病毒傳入風險。
2.3生產恢復計劃的制定
按2.1~2.2款評估后,若本場適合恢復生產,則應根據非洲豬瘟傳入途徑和當前疫情傳入風險,查找本場生物安全漏洞,從車輛、人員、物流管理等方面改造生物安全設施,健全管理制度,做好恢復生產前的準備。具體可根據本場實際,參照本指南第3~6部分,有計劃、有選擇的做好清洗消毒、設施升級改造、完善生產管理制度等工作。若評估認為傳入風險高,則應采取更為嚴格的生物安全措施。
3.清洗消毒
生產區(qū)(生豬飼養(yǎng)棟舍、死豬暫存間、飼料生產及存放間、出豬間/臺、場區(qū)道路等)、生活區(qū)(辦公室、食堂、宿舍、更衣室、淋浴間等)、場區(qū)外道路等,應全面徹底清洗消毒?傮w上,應按照從里到外,即由豬舍內到豬舍外、生活區(qū)再到場區(qū)外的順序,漸次消毒,防止交叉、反復污染。
3.1生產區(qū)的清掃
3.1.1表面消毒。用2%NaOH全面噴灑生豬飼養(yǎng)棟舍、死豬暫存間、飼料生產及存放間、出豬間/臺、場區(qū)道路等生產場所,至表面濕潤,至少作用30分鐘。
3.1.2污物處理。清除生產區(qū)內糞便、墊料、飼料及殘渣等雜物,清空糞溝,糞尿池和沼氣罐經發(fā)酵后清空。將清掃出來的垃圾、糞便等污物,以及可能被污染的飼料和墊料,選擇適當位置(盡可能移出場區(qū))進行隔離堆積發(fā)酵、深埋或焚燒處理。
盡量拆開棟舍內能拆卸的設備,如隔離欄、產床、地板、吊頂的棚頂、風機、空氣循環(huán)系統(tǒng)、燈罩等,將拆卸的設備移出棟舍外消毒。拆除并銷毀所有木質結構,銷毀可能污染的工作衣物、工具、紙張、藥品等物資。
3.1.3 沖洗。用清水高壓沖洗生豬飼養(yǎng)棟舍、死豬暫存間、飼料生產及存放間、出豬間/臺、場區(qū)道路等生產區(qū)域,確保沖洗無死角。拐角、縫隙等邊角部分可用刷子刷洗。嚴重污染的棟舍可用去污劑浸泡后,高壓清水沖洗。
沖洗后,生產區(qū)內設施設備、工具上應當無可見污物殘留,擋板上無糞渣和其他污染物,產床上無糞便、料塊,漏糞地板縫隙無散料和糞渣,料槽死角無剩料殘渣,糞溝內無糞便,料管及百葉無灰塵。沖洗后的污水應當集中收集,并加入適量NaOH等消毒劑進行處理,經平衡酸堿后排放。
3.1.4 晾干。通風透氣,晾至表面無明顯水滴。
【注意事項】初次消毒是非常關鍵的環(huán)節(jié),要清理并無害化處理棟舍內的糞尿、污漬、污水和雜物,以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包括擋豬板、掃把、木制品、泡沫箱、飼料袋等),確保沖洗徹底,從而清除絕大多數病原。
3.2消滅生物學因素
經初步消毒后,應集中殺滅老鼠、蚊蠅等。
3.3生產區(qū)的消毒
3.3.1 使用附表推薦的適當消毒劑(按照說明書配制和使用),對生豬飼養(yǎng)棟舍、死豬暫存間、出豬間/臺、場區(qū)道路、飼料生產及存放間等進行消毒。本指南推薦以下兩種方案,供參考。
方案一:噴灑消毒劑。選用2%NaOH充分噴灑生豬飼養(yǎng)棟舍、死豬暫存間、飼料生產及存放間、出豬間/臺、場區(qū)道路等,保持充分濕潤6~12小時后,用清水高壓沖洗至表面干凈,徹底干燥。必要時,可沖洗干凈NaOH后晾至表面無明顯水滴,再噴灑附表推薦的其他消毒劑(如戊二醛),保持充分濕潤30分鐘,沖洗并徹底干燥。
有條件的,可在徹底干燥后對地面、墻面、金屬欄桿等耐高溫場所,進行火焰消毒。若養(yǎng)殖場墻面、棚頂等凹凸不平,可選用泡沫消毒劑。
【注意事項】應避免酸性和堿性消毒藥同時使用,若先用酸性藥物,應待酸性消毒藥揮發(fā)或沖洗后再用堿性藥,反之亦然。出豬臺、趕豬道是病毒傳入高風險區(qū),產床、棚頂、棟舍設施接口和縫隙,以及漏糞地板的反面及糞污地溝、糞尿池,水簾水槽以及循環(huán)系統(tǒng)為消毒死角,應重點加強消毒;鹧嫦緫徛M行,光滑物體表面以3~5秒為宜,粗糙物體表面適當延長火焰消毒時間。最后一次消毒后應徹底干燥。
方案二:石灰乳涂刷消毒。20%石灰乳與2%NaOH溶液制成堿石灰混懸液,對生豬飼養(yǎng)棟舍、死豬暫存間、飼料生產及存放間、出豬間/臺、場區(qū)道路、欄桿、墻面以及養(yǎng)殖場外100~500米內的道路、糞尿溝和糞尿池進行粉刷。粉刷應做到墻角、縫隙不留死角。每間隔2天進行1次粉刷,至少粉刷3次。
【注意事項】20%石灰乳和2%NaOH混懸液的配制方法:1公斤NaOH,10公斤生石灰,加入50公斤水,充分拌勻后粗紗網過濾。石灰乳必須即配即用,過久放置會變質導致失去殺菌消毒作用。
3.3.2熏蒸。按3.3.1項消毒干燥后,對于相對密閉棟舍,可使用消毒劑密閉熏蒸,熏蒸后通風,熏蒸時注意做好人員防護。例如,空間較小時,可使用高錳酸鉀與福爾馬林混合,或使用其他煙熏消毒劑熏蒸棟舍,密閉24~48小時;空間較大時,可使用臭氧等熏蒸棟舍,密閉12小時。
3.3.3空欄空舍。棟舍門口和生產區(qū)大門貼封條,嚴禁外來人員、車輛進入。同時,應防止生物學因素進入。建議空欄期為4~6個月。
3.4飲水設備的消毒
3.4.1卸下所有飲水嘴、飲水器、接頭等,洗刷干凈后煮沸15分鐘,之后放入含氯類消毒劑浸泡。
3.4.2水線管內部用洗潔精浸泡清洗,水池、水箱中添加含氯類消毒劑浸泡2小時。
3.4.3重新裝好飲水嘴,用含氯類消毒劑浸泡管道2小時后,每個水嘴按壓放干全部消毒水,再注入清水沖洗。
3.5生活區(qū)的消毒
3.5.1清掃和處理。對生活區(qū)(辦公室、食堂、宿舍、更衣室、淋浴間等)進行清掃,將剩余所有衣服、鞋、雜物進行消毒或無害化處理。
3.5.2熏蒸消毒。同3.3.2項。
3.5.3噴灑消毒。使用附表推薦的消毒液噴灑消毒,干燥。
3.5.4第二輪消毒。待整個養(yǎng)殖場徹底消毒后,按照3.4.1~3.4.3對生活區(qū)進行第二輪清洗消毒。
3.6車輛的消毒
車輛洗消中心應注意污道、凈道分開。運輸車輛由污道駛入,經清洗消毒后,應從凈道離開,F推薦兩種方案如下。
方案一:洗消中心消毒。進出養(yǎng)殖場的所有車輛均應對車輛底部、輪胎、車身等進行徹底清洗、消毒和高溫烘干。非本場車輛可先在其他地方進行預處理,噴灑戊二醛或復合酚作用30分鐘后,用清水或清洗劑(去污劑)初步沖洗清除糞便等雜物,然后進入洗消中心消毒。流程如下:
清掃和拆卸。車輛由污道駛入后,清掃殘留污物、碎屑,移除所有可拆卸設備(隔板、擋板等);取出駕駛室內地墊等所有物品;清掃殘留污物、碎屑。
浸潤。將車輛底部、輪胎、車身、拆卸物品等進行全方位、無死角立體沖洗;使用泡沫清洗劑(去污劑)噴灑全車和相關物品,浸潤15~20分鐘。
高壓沖洗。使用冷水(夏季)或60~70℃熱水(冬季),按照從頂部到底部、從內部到外部的順序,沖洗至無可見的污物和污漬。包括隔板、過道、擋豬板、掃帚、鐵鏟及箱子,最后沖洗取出的駕駛室地墊等物品。
車體消毒。瀝干車內存水,使用新配置的消毒液噴灑車輛內外表面,底盤,保持30分鐘;駕駛室地墊、其他工具浸泡在消毒液中,保持30分鐘。必要時,可重復一次。
駕駛室消毒。使用消毒液浸泡的抹布擦拭方向盤、儀表盤、油門和剎車踏板、把手、車窗、玻璃和門內側等,地板使用消毒劑噴灑。
烘干。洗消后車輛駛上30°斜坡,瀝干水分(無滴水),進入烘干房,待車體溫度達到60℃保持30分鐘,或70℃保持20分鐘。烘干過程中,循環(huán)氣流。有條件的,可在烘干后對拉豬車等高風險車輛熏蒸消毒。
由凈區(qū)離開洗消中心后,車輛駛入指定潔凈區(qū)域停放。
必要時,到達養(yǎng)殖場大門前,門衛(wèi)人員再次消毒,同時司機出示消毒證明方可進入生活區(qū)。
洗消中心消毒。車輛離開后,立即高壓沖洗地面和墻面,無滴水、積水后噴灑消毒液;清洗工具、干燥;抹布浸入戊二醛至少30分鐘后清洗烘干;所有洗消工具放入指定位置。
方案二:固定地點集中消毒。沒有洗消中心時,建議進行三次清洗消毒,重點消毒輪胎、底盤、車廂、駕駛室腳踏板等部位,有條件的可使用高壓熱水沖洗。每次消毒瀝干水分(無滴水)后方可進行下一次消毒。具體流程如下:
卸貨后先噴灑戊二醛或復合酚,作用30分鐘;
在遠離養(yǎng)殖場的位置進行第一次高壓清水清洗,至無可見污物。
在養(yǎng)殖場外1公里外進行第二次清洗消毒,按照泡沫清潔劑(去污劑)、沖洗、瀝水、消毒劑消毒、沖洗流程處理后晾干。具體可參照3.6方案一。
使用前進行第三次清洗消毒,噴灑消毒劑、沖洗后徹底晾干。
【注意事項】車輛消毒的同時,司乘人員應淋浴、更換衣服和鞋,并進行消毒。泡沫清洗劑(去污劑)包括肥皂、洗衣粉等,屬于陰離子清洗劑(去污劑),應避免與季銨鹽類等陽離子消毒劑同時使用。注意收集車輛洗消污水,無害化處理后排放。烘干過程中注意循環(huán)氣流,防止對車體造成損傷。
3.7雜草垃圾的消毒及處理
3.7.1清除場外2.5~5米范圍內和場內的雜草及垃圾,并無害化處理。
3.7.2對場外50米范圍內和場內樹木、草叢等,根據蚊蠅情況一般每3~7天噴灑一次除蟲劑。
3.8引進生豬前消毒
引進生豬(哨兵豬)前7天,對生產區(qū)再次消毒,參照3.3款。
3.9消毒效果評價
3.9.1養(yǎng)殖場消毒效果評價?煞謩e在養(yǎng)殖場徹底消毒干燥后、進豬前消毒干燥后,采集生產區(qū)、生活區(qū)、隔離區(qū)等各場所樣品,重點采集棟舍內外地面、墻面、飲水管道、食槽、水嘴、欄桿、風機、員工生活區(qū)、場內雜物房等高風險場所樣品,確保覆蓋漏糞地板反面、糞坑、棟舍墻角、食槽底部等衛(wèi)生死角,檢測非洲豬瘟病毒。
3.9.2 車輛消毒效果評價。車輛每次消毒烘干后對車廂內部、駕駛室全面采樣,車輛外表面主要對輪胎、底盤、擋泥板、排尿口、后尾板、趕豬板等進行采樣,檢測非洲豬瘟病毒。此外,還應對洗車房、車輛出口定期檢測非洲豬瘟病毒。
養(yǎng)殖場和車輛消毒效果評價,若檢測陰性視為合格,檢測陽性應重新清洗消毒。
4.設施設備的升級改造
對存在生物安全漏洞的養(yǎng)殖場,應進行升級改造,加強場區(qū)物理隔離、車輛、飼料、飲水等生物安全防護水平。
4.1優(yōu)化養(yǎng)殖場整體布局
4.1.1總體上,生產區(qū)與生活區(qū)分開,凈道與污道分開,養(yǎng)殖場周邊設置隔離區(qū)。例如,生產區(qū)與生活區(qū)之間建立實心圍墻。
4.1.2空懷妊娠母豬舍、哺乳豬舍、保育豬舍、生長育肥豬舍、公豬舍各生產單元相對隔離,獨立管理。
4.1.3硬化養(yǎng)殖場和棟舍地面。
4.1.4按照夏季主導風向,生活管理區(qū)應置于生產區(qū)和飼料加工區(qū)的上風口,獸醫(yī)室、隔離舍和無害化處理場所處于下風口和場區(qū)最低處,各功能單位之間相對獨立,避免人員、物品交叉。
4.2棟舍內部
4.2.1所有的棟舍應能夠做到封閉化管理,設備洞口或者進氣口覆蓋防蚊網,安裝紗窗。
4.2.2修補棟舍內破損的地面、墻面、門、地溝、漏縫板等設施,修補所有建筑表面的孔洞、縫隙。
4.2.3對棟舍實施小單元化改造。例如,不同圈舍間用實體隔開;通槽公用飲水飼喂改為每個圈舍、欄位獨立飲水飼喂。
4.2.4每棟配備單獨的腳踏和洗手消毒盆(池)、專用水鞋。
4.2.5更換水簾紙、破損的卷簾布、進氣口、百葉等設備。風機宜選用耐腐蝕易消毒的玻璃鋼風機。
4.2.6更換破損的飲水設施。
4.2.7有條件的,可提高養(yǎng)殖場自動化水平。
4.3棟舍外部
4.3.1防止外來動物進入。養(yǎng)殖場四周設圍墻,圍墻外深挖防疫溝,設置防貓狗、防鳥、防鼠、防野豬等裝置,只留大門口、出豬臺、糞尿池等與外界連通。例如,養(yǎng)殖場圍墻外2.5~5米,以及棟舍外3~5米,可鋪設尖銳的碎石子(2~3厘米寬)隔離帶,防止老鼠等接近;或實體圍墻底部安裝1米高光滑鐵皮用作擋鼠板,擋鼠板與圍墻壓緊無縫隙。
4.3.2杜絕蚊蠅。場區(qū)內不栽種果蔬,不保留魚塘等水體,糞尿池用蚊帳、黑膜等覆蓋或密封。
4.3.3完善排污管線。防止雨水倒流進場內,確保場內無積水、無衛(wèi)生死角。例如,在養(yǎng)殖場圍墻外挖排水溝(排水溝應用孔徑2~5毫米鐵絲網圍欄)。
4.3.4設置連廊。有條件的,可在各生產區(qū)間、生活區(qū)與生產區(qū)之間設置連廊防護,加強防蚊蠅、防鼠功能。簡易連廊可用細密的鐵絲網圍成,上方覆蓋鐵板。
4.4完善門口消毒設施
養(yǎng)殖場大門口設置值班室、更衣消毒室和全車洗消的設施設備;進出生產區(qū)只留唯一專用通道,包括更衣間、淋浴間和消毒間,更衣和淋浴間布局須做好物理隔斷,區(qū)分凈區(qū)、污區(qū)。
4.5設置物品存放、消毒間
在養(yǎng)殖場門口設置物品消毒間。消毒間分凈區(qū)、污區(qū),可用多層鏤空架子放置物品。
4.6完善出豬設施
4.6.1分別建立淘汰母豬、育肥豬的出豬系統(tǒng),包括出豬間(臺)、趕豬通道、趕豬人員和車輛等。淘汰母豬和育肥豬的出豬系統(tǒng)應相互獨立、不交叉。
4.6.2養(yǎng)殖場圍墻邊上分設淘汰母豬、育肥豬專用出豬間(臺),出豬間(臺)連接外部車輛的一側,應向下具有一定坡度,防止糞尿向場內方向回流。
4.6.3出豬間(臺)及附近區(qū)域、趕豬通道應硬化,方便沖洗、消毒,做好防鼠、防雨水倒流工作。例如,安裝擋鼠板,出豬間(臺)坡底部設置排水溝等。
4.6.4 在遠離養(yǎng)殖場的地方設置中轉出豬間(臺)時,人員和內外部車輛出現間接接觸的風險較高,必須設計合理、完善清洗消毒設施,避免內外部車輛和人員直/間接接觸而傳播病毒。
4.7完善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設施
4.7.1配備專用病死豬暫存間、病死豬轉運工具等相關設施。
4.7.2有條件的,應配備焚燒爐、化尸池等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設施。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設施應建在養(yǎng)殖場下風口,地面全部做硬化防滲處理,增加防止老鼠、蚊蠅等動物進入此區(qū)域的設施。
4.8配備專用車輛和車輛洗消設施
4.8.1養(yǎng)殖場應配備本場專用運豬車(場外、場內分設)、飼料運送車(場外、場內分設)、病死豬/豬糞運輸車等。
4.8.2養(yǎng)殖場應設置固定的、獨立密閉的車輛清洗消毒區(qū)域;有條件的,可配套本場專用的車輛洗消場所。
4.9 完善飼料存放設施
4.9.1袋裝料房應相對密閉,具備防鼠、消毒功能。例如,房屋圍墻安裝防鼠鐵皮,窗戶安裝紗窗,門口配備水鞋、防護服、洗手和腳踏消毒盆等。
4.9.2有條件的,可在圍墻周邊設立料塔,飼料車在場外將飼料打入料塔內。
4.9.3檢查所有的料線設備,更換或維修銹蝕漏水的料塔、磨損的鏈條以及料管、變形銹蝕的轉角等部件。
4.10安裝監(jiān)控設備
養(yǎng)殖場應安裝監(jiān)控設備,覆蓋棟舍及養(yǎng)殖場周邊等場所,實現無死角、全覆蓋,監(jiān)控視頻至少儲存1個月。
【注意事項】必要時,可在升級改造結束后,再進行一遍清洗消毒以及消毒效果檢測評價。
5.生產管理制度的完善
5.1嚴格人員管理
5.1.1 養(yǎng)殖場實行封閉式管理,禁止外來人員(特別是生豬販運人員或承運人員、保險理賠人員、獸醫(yī)、技術顧問、獸藥飼料銷售人員等)進入養(yǎng)殖場。若必須進場,經同意后按程序嚴格消毒后進入。
5.1.2 養(yǎng)殖人員不到其他養(yǎng)殖場串門,從高風險場所回來后應隔離(建議2~3天),隔離期間淋浴、更換衣服和鞋、消毒,注意清洗頭發(fā)、剪指甲,方可進入生產區(qū)。養(yǎng)殖人員從生活區(qū)進入生產區(qū)時,應對手部徹底消毒并更換工作服。
5.1.3 各生產單元的人員應相對獨立,不能隨意跨區(qū)活動,避免交叉。獸醫(yī)等技術人員跨單元活動時,應按照5.1.4項執(zhí)行。
5.1.4 人員進入養(yǎng)殖場和生產區(qū)應走專用通道,嚴格淋浴、更換衣服鞋、消毒;進入棟舍前應洗手消毒、換棟舍內專用水鞋、腳踏消毒,從棟舍出來時應沖凈鞋上糞便,腳踏消毒池后,更換棟舍外專用水鞋。內外專用水鞋不交叉。
5.2嚴格進場物品管理
5.2.1場外物資、物品按照附表推薦的消毒劑經嚴格消毒后,方可轉移至場內。物品盡量選擇浸泡消毒,不可浸泡的物品可選用噴淋、熏蒸、擦拭等方式消毒。
5.2.2嚴格禁止外來的豬肉及其制品進場。禁止養(yǎng)殖人員攜帶任何食品進養(yǎng)殖區(qū)。
5.3禁止使用餐廚廢棄物(泔水)喂豬
全面禁止使用自家或外購餐廚廢棄物(泔水)飼喂生豬。
5.4嚴格車輛管理
5.4.1育肥豬運豬車、淘汰母豬運豬車、飼料運送車、病死豬/豬糞運輸車等車輛專車專用,原則上不得交叉使用,本場配備的場內、場外活動車輛不混用。交叉使用的,執(zhí)行上一任務后,需進行全面清洗消毒方可執(zhí)行下一任務。
5.4.2 根據使用情況,本場車輛可在每次或每天使用后,進行清洗消毒。
5.4.2外來車輛、生活車輛禁止進入養(yǎng)殖場.
5.4.3避免本場車輛與外來車輛接觸。
5.4.4加強車輛司機管理,尤其是運豬車、病死動物運輸車,應配備專門司機。原則上,司機禁止下車操作。
5.5嚴格養(yǎng)殖生產管理
5.5.1豬群實行批次化生產管理,按計劃全進全出,并確保棟舍有足夠時間徹底清洗、空欄、消毒、干燥。
5.5.2控制飼養(yǎng)密度。
5.5.3生產區(qū)凈道供豬群周轉、場內運送飼料等潔凈物品出入,污道供糞污、廢棄物、病死豬等非潔凈物品運送。
5.5.4 一旦發(fā)現臨床疑似病例,禁止治療和解剖病死豬,應立即采樣進行非洲豬瘟檢測。
5.5.5 養(yǎng)殖場內禁止飼養(yǎng)其它畜禽。
5.6嚴格售豬管理
5.6.1禁止生豬販運人員、承運人員等外來人員,以及外來車輛進入養(yǎng)殖場。
5.6.2售豬前30分鐘以及售豬后,應立即對出豬間(臺)、停車處、裝豬通道和裝豬區(qū)域進行全面清洗消毒。
5.6.3避免內外人員交叉。本場趕豬人員嚴禁接觸出豬間(臺)靠近場外生豬車輛的一側,外來人員禁止接觸出豬間(臺)靠近場內一側。
5.6.4嚴禁將已轉運出場或已進入出豬間(臺)的生豬運回養(yǎng)殖場。
5.6.5外來人員以及本場趕豬人員在整個售豬過程中均應穿著消毒的干凈工作服、工作靴。
5.6.6本場趕豬人員返回養(yǎng)殖區(qū)域前應淋浴、更換衣服鞋、進行嚴格消毒。
5.6.7減少售豬頻次。
5.7嚴格病死動物管理
5.7.1原則上,病死動物應在本場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設施內處理。病死動物包裹后由專人專車、專用道路運送,其他人、車不得參與,沿途不撒漏。必要時,將病死動物運送至無害化處理設施后,應對無害化處理設施周圍、人員、車輛、沿途道路等清洗消毒。運送人員應穿著防護服。
5.7.2如需使用外來車輛將病死動物運送至無害化處理場,則應將病死動物包裹后由專人專車、專用道路運送至場外固定地點,但不能與外來無害化處理車輛和人員接觸。該車輛返回前,車輛和沿途道路應予清洗消毒。外來車輛拉走病死動物后,應對該區(qū)域嚴格清洗消毒。消毒可噴灑2%NaOH。
5.7.3外來病死動物運輸車輛應事先進行嚴格的清洗消毒。本場車輛不得與外來車輛接觸,且行駛軌跡不得交叉。
5.8嚴格飼料管理
5.8.1向本場運送飼料的車輛,必須事先進行清洗消毒。
5.8.2外部運送飼料的車輛禁止進場。
5.8.3袋裝飼料到場后,卸貨人員工作前后均應淋浴、更換衣服鞋、嚴格消毒。
5.8.4袋裝飼料入庫前應拆至最小包裝,進行臭氧等熏蒸消毒。
5.9嚴格人員培訓
5.9.1合理安排恢復生產人員,明確各崗位職責、具體操作規(guī)程,制定考核標準。
5.9.2定期進行系統(tǒng)的生產培訓和生物安全培訓、考核,確保所有人員自覺遵守生物安全準則,主動執(zhí)行生物安全措施,積極糾正操作中的偏差。
6.哨兵豬放置
本指南第3~5部分各項措施落實到位,養(yǎng)殖場環(huán)境非洲豬瘟病毒檢測陰性,空欄4~6個月,綜合評估合格后,方可引進哨兵豬。
6.1哨兵豬選擇
哨兵豬應以后備母豬和架子豬為主,其中種豬場可引入后備母豬,育肥場引入架子豬。
6.2哨兵豬數量
育肥場:每個欄位放置1~2頭哨兵豬,飼養(yǎng)21天。
種豬場:可放置本場滿負荷生產的10~20%哨兵豬數量,飼養(yǎng)42天。如有限位欄,應打開欄門,定時驅趕,確保哨兵豬行走覆蓋所有限位欄。
6.3哨兵豬放置方案
隔離舍、配懷舍、產房、保育舍、育肥舍等各棟舍均應放置哨兵豬;在養(yǎng)殖場內棟舍外區(qū)域還應放置移動哨兵豬。
6.4哨兵豬監(jiān)測
6.4.1 哨兵豬進場前經臨床觀察無異常、采樣監(jiān)測陰性,方可引進。
6.4.2 育肥場哨兵豬飼養(yǎng)21天后,臨床觀察無異常、采樣檢測陰性的,可準備恢復生產。
6.4.3 種豬場哨兵豬飼養(yǎng)42天后,臨床觀察無異常、采樣檢測陰性的,可準備恢復生產。
6.4.4 若豬群無異?梢砸暻闆r混合多個樣品(最多10個樣品)檢測。整個過程中如有異常隨時檢測,發(fā)病或異常死亡的單獨檢測。采樣及檢測方法按照農業(yè)農村部相關規(guī)定進行。
6.5準備恢復生產
將哨兵豬集中飼養(yǎng),對放置哨兵豬的場所清洗、消毒、干燥后,準備進豬恢復生產。
7.恢復生產
7.1引種豬群選擇
引種應按照就近原則,盡量選擇本市縣引種、不跨省引種,禁止從正在發(fā)生非洲豬瘟疫情的地區(qū)(所在市縣)引種。
7.1.1確定來源豬場。至少提前3個月做好恢復生產引種計劃。來源豬場應盡可能單一,信譽、資質和管理良好,系統(tǒng)開展重大動物疫病檢測,近期未發(fā)生重大疫情。
7.1.2引種前檢測。來源豬場能夠提供近7天內的非洲豬瘟檢測證明,并能夠按生豬調運相關規(guī)定申報檢疫。
7.2運輸管理
7.2.1 車輛要求。采用備案的專業(yè)運輸車,裝豬前進行過清洗消毒(有消毒證明)。運輸路線較長的,應配備供水供料設施,并配足飼料飲水。
7.2.2 路線要求。合理規(guī)劃引種運輸路線,嚴格執(zhí)行有關調運監(jiān)管要求,禁止途徑非洲豬瘟疫區(qū)所在市縣,盡可能避開靠近養(yǎng)殖場、屠宰場、無害化處理廠、生豬交易市場的公路。
7.2.3 過程管理。運輸途中盡量不停車、不進服務區(qū),避免接觸其他動物。司機不能攜帶和食用豬源性產品。派專業(yè)獸醫(yī)押運,對運輸途中出現的應激死亡豬只,應就近無害化處理。
7.3進豬后隔離監(jiān)測
引進生豬進場后,應先在隔離舍或后備豬舍飼養(yǎng)21天。在此期間,該群生豬應由專人全封閉飼養(yǎng)、管理,不得與其他豬混群。確認無疫情后再轉入生產棟舍。
7.4 后期管理
嚴格執(zhí)行本指南第5部分關于生產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并不斷完善生物安全管理設施和措施。
生豬生產不同場所的消毒藥選擇建議
【注意事項】消毒藥可參照說明書標明的工作濃度使用,含碘類、含氯類、過硫酸氫鉀類消毒劑,可參照說明書標明的高工作濃度使用。日常消毒中,盡可能少用生石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