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以豬為主要盜竊對象的犯罪嫌疑人梁某、利某、蔡某、李某被廣東省梅縣人民檢察院以盜竊罪依法批準逮捕。
梁某、利某、蔡某、李某同為梅縣程江鎮(zhèn)的農(nóng)民,年齡均在四十歲以下,除利某之外,其余三人均有前科,且梁某、蔡某是今年才服刑期滿,剛出獄門不久又重蹈覆轍。于今年的8至10月份,該四名犯罪嫌疑人伙同另外三名男子(均在逃),以豬為主要盜竊對象,然后低價變賣,牟取不義之財。他們將目光瞄準那些地處偏遠、防盜措施較差的農(nóng)戶,并大都選擇在晚上11時至凌晨4時之間進行作案。他們采取時分時合的方式,走村串戶,在梅縣丙村、南口等地作案多起,共盜得生豬50多頭、雞鴨一批,涉案總價值高達二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