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總水平的起伏,要去通貨那里找原因,在貨幣政策上開藥方;個別商品價格的漲跌,要去供求關系那里找問題,在市場制度上動刀子。價格干預純屬權宜之計,越少用越好,不用最好。這需要從決策者到公眾對價值規(guī)律、市場法則,有最起碼的認識和尊重。
年初國家發(fā)改委決定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當時物價上漲風頭火勢,不少經(jīng)濟學家雖認為價格管制扭曲價格機制,只是推遲漲價的時間;但也不得不承認“暫時應急的價格干預措施還是必要的”,只是擔心“所謂的‘臨時’變長期,那可就麻煩了”。最終“麻煩”沒有出現(xiàn):發(fā)改委日前宣布解除食品類商品的臨時價格干預措施―――隨著消費價格指數(shù)(CPI)逐月回落,價格干預也順理成章該謝幕了。
回顧從年頭到年尾的“臨時干預”,不難發(fā)現(xiàn)政府相當克制,拿捏分寸也謹小慎微。國家發(fā)改委年初發(fā)的《通知》就說:“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目的在于抑制價格不合理上漲……提價申報只是對企業(yè)提價的正當性進行審查;調(diào)價備案只是對調(diào)價的合理性保留干預的權力!比绱酥斏,是因為價格管制純屬權宜之計,有可能限住了企業(yè),卻限不了市場,最大的功效不過是為治理通貨膨脹贏得多一點時間。
政府高舉“價格干預”利劍,卻沒有“見漲價必殺”,是深明“市場定價”大義之舉。企業(yè)漲價,政府 審批,不僅削弱甚至剝奪了企業(yè)的自主定價權,而且政府也分分鐘會“引火燒身”。比如,哪個官員能清晰界定:是企業(yè)因成本上升而“不約而同”漲價,還是集體預謀形成的“價格同盟”?更何況,如北京大學的周其仁教授所說:“用行政手段調(diào)控經(jīng)濟,講到底就是通過增加制度運行的摩擦力來使經(jīng)濟減速。這套不得已而為之的辦法,對法治、政商關系、反腐倡廉,都有百弊而無一利!
所謂通貨膨脹,名稱就已經(jīng)揭示問題所在。所以諾貝爾經(jīng)濟學獎得主弗里德曼說過,通貨膨脹永遠是一個貨幣現(xiàn)象,不要試圖到個別的商品里找到原因。豬肉漲價,因為飼料漲價;飼料漲價,因為化肥漲價……一直找下去,無窮無盡。這樣的思路治理通脹,自然是分兵把守,誰漲治誰,什么漲價就干預什么價格,最終物價還是照漲不誤。物價上漲勢頭得以遏制,也絕非今年價格干預的“揚湯止沸”之功,而是去年貨幣從緊的“釜底抽薪”之效。
物價總水平的起伏,要去通貨那里找原因,在貨幣政策上開藥方;個別商品價格的漲跌,要去供求關系那里找問題,在市場制度上動刀子。價格干預,是萬不得已而為之,越少用越好,不用最好。這需要從決策者到公眾對價值規(guī)律、市場法則,有最起碼的認識和尊重。
比如,去年豬肉價格暴漲,筆者曾提出“與其調(diào)控肉價,不如拯救脆弱的供給”。如今供給依然脆弱,近日報道稱“最近生豬價格已接近甚至低于養(yǎng)殖成本”,于是,“盡快制定對生豬價格實行最低保護價”的建議又開始見諸媒體。
其實,上限管制與下限管制不過是價格干預的“一體兩面”,前者是管制價格低于市價,造成供不應求,后者是管制價格高于市價,造成供過于求―――偏離市場供求關系的價格管制最終都會產(chǎn)生供求缺口!芭e一”而不知“反三”,吃一塹卻未長一智,惟有徒喚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