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嶺特大病死豬案48人受審
浙江溫嶺市法院26日開庭審理一起特大買賣病死豬及制售病死豬肉案,48名被告人當庭受審,涉案罪名均為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罪。
據(jù)檢察機關(guān)指控,2010年至2012年4月12日期間,四川人張興兵在江西人操蘭玉的介紹下,與在溫嶺市肉聯(lián)廠上班的湖北人陳光華結(jié)識,雙方約定利用陳光華在肉聯(lián)廠上班的便利條件,向張興兵提供、介紹有病死豬的
養(yǎng)豬戶。張興兵于是在當?shù)匾粋垃圾場租賃了屠宰場所,買來屠宰工具,雇傭民工屠宰病死豬。其間,張興兵共收購、屠宰并銷售病死豬1000多頭,獲利金額7萬多元。
這其中,陳光華共為張興兵介紹收購病死豬700多頭,獲利4000余元;劉昌飛則為張興兵屠宰、加工病死豬,每頭收取15-20元不等的屠宰費,共獲利1萬余元;張興兵的妻子李瓊則親自在澤國一菜場設(shè)攤賣肉,以每斤10元的價格零售,共賣了1000余斤病死
豬肉。
后來操蘭玉也加入到收購病死豬的行列,他們收購病死豬的價格為每頭豬幾十元至幾百元不等。而溫嶺本地的不少養(yǎng)豬戶,明知張興兵等收購病死豬是制作食品出售,但利欲熏心,還是賣了,從而成了被告人。
張興兵除了賣肉,還制成臘肉、臘腸批發(fā)給溫嶺市澤國、大溪,及臺州路橋區(qū)等地的菜場。
從2012年4月12日開始,溫嶺市公安局根據(jù)統(tǒng)一部署,對涉案人員進行抓捕,同時繳獲了大批病死豬肉及其制成的臘肉、臘腸、肉丸、香腸等。這些豬肉及其制品經(jīng)檢測鑒定,檢出了奇異變形桿菌、副溶血性弧菌等病菌,菌落總數(shù)嚴重超標。經(jīng)危害性評估認定,人食用后可能導(dǎo)致嚴重的食物
中毒或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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